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施药方法 |
甘蓝 | 蚜虫 | 18-27克/公顷, | 1.2-1.8克/亩 | 喷雾 |
施药宜早,掌握在蚜虫发生初期为好,每亩用本品兑水30-40公斤均匀喷雾处理。10天后视虫情进行第二次施药。大风天或预计短时间内有雨勿用。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为硝基亚甲基杂环类化合物,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,残效期长。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突出部位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,干扰昆虫神经系统的刺激传导,引起神经系统通路阻塞,造成神经递质乙酰胆碱在突出部位的积累,从而导致昆虫麻痹,最终死亡。
注意事项:
1、本品在甘蓝上的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2、施药要均匀周到。
3、不能与碱性物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)混用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桑蚕有毒,蜜源作物、开花作物花期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水产养殖区、荷塘等水体附件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附件禁用。
5、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,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间。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,眼镜,穿长袖上衣、长裤和鞋、袜。在操作时禁止吸烟、喝水、吃东西,工作后喝水、抽烟、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、脸和漱口。有条件的应洗澡。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作它用。
中毒急救:
1、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。
2、急救治疗: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,应用大量清水清洗,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,如吸入、误服此药剂,应饮用大量水催吐,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。
贮存和运输:
1、本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处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、易爆等物品混放,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。
2、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,运输确保不损坏、不倾倒,防高温、雨淋,用专用车辆运输;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;
净含量:2克